平江县人民政府新一届领导班子分工
| 招商动态 |2016-12-08
平江县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》规定,县人民政府实行县长负责制,副县长协助县长工作。
县长 黄伟雄
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。负责发展和改革、财政、审计、机构编制、经济研究、督查工作。
常务副县长 陈淼
协助分管发展和改革、财税、审计、机构编制、重点建设项目、城乡规划和住房建设、土地房屋征收、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、爱国卫生、县城创建、安全生产、信访、治理经济环境、县域经济、省市实事、统计、国资、接待、法制、应急管理、驻外联络、人民武装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方面工作。
分管县政府办公室、县发展和改革局、县财政局、县国税局、县地税局、县监察局、县审计局、县编办、县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、县城市建设投资管理中心(县工建投)、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、县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、县市场建设管理中心、县创建办、县安监局、县信访局、县统计局、国家统计局平江调查队、县国资局、县接待办、县政府法制办、县老干局。
联系县人大常委会、驻平军事机构、县统战部、县总工会。
副县长 张一翔(挂职)
协助分管财政、金融保险、扶贫开发方面工作。联系平江供水(黄金洞水库)枢纽工程重点项目建设。
副县长 徐教凡
协助分管环境保护、金融保险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、全域环境整治、创建生态县方面工作。
分管县环境保护局、县政府金融办、县人民银行、县工商银行、县农业银行、县中国银行、县建设银行。县农业发展银行、县农商银行、县邮政储蓄银行、县汇丰村镇银行、县华融湘江银行、县国寿寿险公司、县人保财险公司、县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。
联系县政协。
副县长 潘如意
协助分管教育和体育、卫生和计划生育、旅游、文化广电新闻出版、民族宗教、侨务方面工作。
分管县教育体育局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、福寿山汨罗江国家风景名胜区管委会(县旅游局)、县旅游投资公司、县文广新局、县广播电视台、县新华书店、县民宗局、县侨务办。
联系县妇女联合会、团县委、县科学技术协会、县文联、县红十字会。
副县长(兼县公安局局长) 姜伟南
协助分管维稳、公安、司法、交警、道路交通安全、消防、禁毒方面工作。领导县公安局全面工作。
分管县公安局、县司法局、县交警大队、县消防大队、县武警中队。
联系县人民法院、县人民检察院。
副县长 何洪武(挂职)
协助分管发展和改革、财政、招商引资、金融保险、税务、扶贫开发方面工作。
联系一中、二中、职校校园建设工作。
副县长 艾志军
协助分管农业、农村、林业、扶贫开发、民政、老龄、畜牧水产、农机、气象、水文、移民开发、水务、防汛抗旱、供水、河道管理、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工作。
分管县农业局(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)、县民政局、县林业局、县水务局(县发电公司、县自来水公司)、县畜牧水产局、县农机局、县移民开发局、县气象局、县扶贫开发办、县农广校、县水文水资源局、园艺示范中心。
联系县残联。
副县长 魏移宗
协助分管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、工业园区、交通运输管理、地方海事、民营经济、招商引资、电力、市场和质量监督、邮政、地震、通信、盐务、城市客运市场、国有集体企业改制方面工作。
分管平江工业园、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、县交通运输局、县地方海事处、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(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、县食安办)、县检验检测中心、县公路局、县邮政局、县地震办、国网平江供电公司、县电信公司、县移动公司、县联通公司、县铁塔公司、县医药公司、县盐业公司。
联系县工商联、县贸促会。
副县长 田浩
协助分管国土资源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、人民防空、保密、档案、史志、政务公开、电子政务、公共资源交易、住房公积金、长石整治、节能减排方面工作。
分管县国土资源局、县房地产管理局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县人防办、县档案局、县史志办、县政务服务中心(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)、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、县长石整治办、县黄金总公司。
党组成员、副处级干部 徐岳湘
协助分管商务和粮食、供销、烟草、石油方面工作。
分管县商务粮食局、县供销联社、县烟草公司、县石油公司。
党组成员、副处级干部 陈骏原
协助分管湖南华电平江电厂新建工程项目和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工作。
县长助理 朱错良
负责协管全县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工作。
党组成员、纪委副书记、监察局局长、预防腐败局局长 李远志
负责监察工作。